关于我市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
评估结果公示
为了激励我市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开展传承活动,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发展,根据《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自评、评定小组评估与实地考察评估,现将我市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1日)。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,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反映,我局将认真受理,及时调查核实。
通讯地址: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共文化与文化遗产保护股;邮编:414000;联系电话:0730-5222222。
附:汨罗市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
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
2022年4月19日